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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雷霆行动”升级版整治围栏围网和...

  根据《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强力推进江河湖库围栏围网网箱拆除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制定本专项方案。

  依法禁止江河湖库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到2017年11底,全市江河湖库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全部取缔拆除,实现“健康养殖、生态渔业、绿色发展”。

  1.大力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水产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法律法规力度,下发取缔江河湖库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的通告,积极争取养殖企业、养殖户的理解支持,鼓励广大民众参与监督,形成良好的拆围氛围。围栏围网和网箱禁止再投放鱼种养殖。完成时限:2月底。

  2.全面调查摸底。2016年底全市江河湖库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统计面积16101亩,其中巴河黄州区网箱3597口,面积400亩;巴河浠水县网箱985口,面积650亩;浠水县浠水河网箱222口,面积160亩;黄梅县龙感湖围栏12075亩;太白湖围栏600亩;白莲河水库网拦及土拦库汊2200亩,网箱106口,面积10亩;团风牛车河水库网箱0.5亩;麻城明山水库网箱5亩;英山野猪河水库网箱0.5亩。

  各县(市、区)要在此基础上,再一次对江河湖库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造表登记,做到不漏、不错、不少,确保数据精准。完成时限:2月底。

  3.制定拆围方案。各县(市、区)根据省、市取缔江河湖库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的要求,制定出本地区拆围方案。并督导拆围任务大的湖泊、水库养殖单位制定具体方案。完成时限:3月底。

  4.依法限期拆围。围栏围网和网箱面积100亩以下的县(市、区)或单位4月底前完成取缔拆除任务。100亩以上的,从4月起,每月完成20%的取缔拆除任务,对不能按时间节点拆除的,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强制取缔拆除。完成时限:11月底前。

  5.严格考核验收。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每月1日、15日将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市水产局。12月上旬组织考核验收组对各县(市、区)整治取缔江河湖库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完成时限:12月10日前。

  三、责任分工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各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库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整治取缔工作。

  市水产局:牵头做好江河湖库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整治取缔工作;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开展工作并完成任务。督办太白湖、巴水河、浠水河围栏整治取缔工作。

  市水利局:督办白莲河水库围栏围网和网箱整治取缔工作。

  市白莲河工程管理局:协助做好白莲河水库围栏围网和网箱整治取缔工作。

  市林业局:督办龙感湖围栏围网和网箱整治取缔工作。

  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协助做好龙感湖内围栏围网和网箱整治取缔工作。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做好江河湖库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整治取缔工作。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黄冈市整治取缔江河湖库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产局。负责领导、协调、检查和考核整治取缔江河湖库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专班,负责本辖区拆围工作。

  2.建立联动机制。在市“雷霆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相关责任部门应加强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

  水产、水利、交通、林业等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整治取缔江河湖库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工作按时完成。政府办、法制办、维稳办、信访局等部门应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3.安排工作经费。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整治取缔江河湖库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工作需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此次整治行动。

  4.严格追责问责。市整治取缔江河湖库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督办检查。12月上旬经考核验收组认定未按规定完成整治取缔江河湖库围栏围网和网箱任务的,将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